尋「我」於甲骨

  • 甲骨文/金文中,如何表示「自己」?
    • 「我」本義為一種兵器;「余」本義為房舍;「予」本義為授予、給予。可見這些後世常用的第一人稱代詞在甲骨文時代均不存在。
    • 但是初民會描述他人;更進一步,許多文字均有人的參與。
    • 是什麼讓「自我」不同於一般的「人」呢?
    • 或許是第一個造出來即表示自我的文字:「吾」從口、五聲,表示說話的動作。

從語言說起

  • 人類何以從「感性」中抽象出「存在」?
  • (巴門尼德)這依據存在於語言中:
    • 太陽 是 刺眼的,太陽 是 發熱的,太陽 是 東升西落的……人們無法枚舉太陽的性質,卻能知道何為太陽。
    • 如果是無法唯一確定的事物,例如錘子。錘子 是 重的,錘子 可以 將其正對的物品變扁……我們隨手都可以拿起一把錘子,而不需逐一對照它是否滿足這些屬性。
  • 抽象能力的來源:
    • 多重抽象與引申使得語言能夠反映人所需要的抽象意識。類似的:多種意象的疊加使一個字擁有複雜的含義(「木葉」)
    • 長此以往的抽象訓練反過來又發展了人的聯想、因果能力。
  • 「休謨問題」:How to derive “ought” from “is”? 
    • 「休謨的回答是,(邏輯范疇)出自在知覺活動過程中各個知覺狀態之間前後相繼關係之重復。這種多次重復造成被固定起來的聯想律。在經驗中起作用的邏輯範疇,其實正是這種聯想律。」(摘錄自參考文獻1)
    • 舉例:即使了解所有物理定律,也不能解釋「火的燃燒會讓水壺裡的水蒸發」。關鍵在於理智無法把握不同事件間的聯繫。
    • 休謨針對因果邏輯的論述構成了對認識論的嚴重挑戰:人的「理智」完全來自於其想象力,而想象力所能保證的唯一真理是讓未來符合過去。
  • 認知語言學:語言的創建、學習及運用,從基本上都必須能夠透過人類的認知而加以解釋,因為認知能力是人類知識的根本。
    • (萊考夫)隱喻不僅僅是語言的修辭手法,而是思維模態。

自我認識與敘事

  • 哲學三問:我是誰?我在哪裡?我要到哪裡去?
    • 「我是什麼(what)」表明「我」作為一個生物體的某些屬性,而「我是誰(who)」會指出我之為我而不同於他人的依據(如前所述,這依據是列不完的)。
    • 同一性(identity)的討論:克隆的「我」還是我嗎?忒休斯之船?
    • 好在「自我」相較於外物,在時間上具有連續性。只要抓住這種連續性,就能確保此「自我」永遠是同一個自我。
  • 敘事(narration):以帶有特定意義的順序講述一連串的事件。只要有敘事,必然有一個把握敘事走向的敘事者。
    • 前敘事(prenarration):感性的、零散的、生活的經驗,不連續,沒有敘事者。
    • 將「敘事」應用到生活體驗上,就是「我們不斷以敘事者的姿態來看待我們自己的生活以及他人的生活」
  • 要理解一個人的生命,就是要在敘事的主線上追溯其連續性。這條主線將本來互不相關的生活碎片粘合為一個不斷前進的、有序的發展脈絡。
  • 利科(詮釋現象學):
    • An event is not only an occurrence, something that happens, but a narrative component. 一個事件不只是它發生的瞬間,而是一個敘事的組成部分。
    • The ability to follow a story constitutes a very sophisticated form of understanding. 追隨故事的能力構成了一種非常精密的理解形式。
    • It is in telling our own stories that we give ourselves an identity. 正是在講述我們自己的故事時,我們賦予了自己一個身份。
    • There is no self-knowledge without some kind of detour through signs, symbols and cultural works, etc. 不經過某種迂迴的標誌、符號和文化作品等,就沒有自我認識。

「自我」之界定

  • 第一步:「主體性」(subjectivity)的獲得,即劃出「自我」存在的範圍。
    • 所謂主體性,是指一個人將自己定位為那個發出動作的「主體」(subject)的能力。僅僅在感官上體會到「我是我」不足以達到主體性,而是需要超越他所集合的實際經驗的整體性,並且貫通其意識的連續性。
    • 如果沒有另一個觀眾/敘述者的參與,就用不著區分主客關係,也不會產生主體性(例:日本的天皇萬世一係,沒有姓氏)。因此,「主體性」的概念起初完全是脫胎於與周遭人事物的對比。
      • 思想實驗:三體人可以直接用意識交流,但它們必須設法區分哪些意識是外人給自己的,否則思維就會混亂。這就產生了「主體」「客體」之別。
    • 語言總是會賦予人以主體性。那麼在沒有語言的時候人能否獲得主體性呢?
    • 反例(Helen Keller):I did not know that I knew aught, or that I lived or acted or desired. I had neither will nor intellect. I was carried along to objects and acts by a certain blind natural impetus_. I had a mind which caused me to feel anger, satisfaction, desire. These two facts led those about me to suppose that I willed and thought._ 
    •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,我們的思想——除了用文字表達之外——只是一團模糊不清的東西。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致同意,如果沒有符號的幫助,我們將無法在兩個想法之間做出明確、一致的區別。沒有語言,思想就是一片模糊不清、未知的星雲。在語言出現之前,沒有任何先在的思想,也沒有任何東西是鮮明的。 ^c137d2
      • 「世界新生伊始,許多事物還沒有名字,提到的時候尙需用手指指點點。」
    • 舉例:發表(即興)演講的時候,總是「話先出來才過腦子」,這裡語言就充當了在「星雲」中定位某個想法的鑰匙。
  • 第二步:從「主體性」到「自我意識」
    • 大語言模型讓AI學會了人類語言(甚至可能比你說的好),因此AI是有主體性的。但是AI有自我意識嗎?或者說,AI距離成為一個真正的「人」還差什麼?
    • 這是一個開放問題(open problem),實際上形而上學所研究的很大一部分就是自我意識來源問題(即本體論)。
    • 問:你能夠清楚地界定你與其他事物的界限嗎?

結論,以及再次審視甲骨中的「人」

  • 我們在前面介紹了這樣幾個有關自我認知的觀點:
    • 語言與意識幾乎平行。(這是否會讓你想起「基因和染色體存在明顯的平行關係」)
    • 自我認識建基於自我敘事之上。
    • 語言能夠幫助人們釐清物我區別,獲得主體性。
  • 現在回到甲骨文中,嘗試找找上面幾個觀點是如何體現的。更確切地說,我們想從與「人」有關的意符中探尋初民怎樣認識自我與世界。
    • 許多表示具體事物的文字都含有「人」的意符。
    • 很多會意字最初都是人的動作
    •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,仰則觀象於天,俯則觀法於地,觀鳥獸之文,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於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。(周易·繫辭下)
    • 天地與我並生,而萬物與我為一。既已為一矣,且得有言乎?既已謂之一矣,且得無言乎?(莊子·齊物論)
    • 古人在觀察自然萬物時,不自覺地就將自我投射到現實中,因而有著強烈的主觀意識。